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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哪一年颁发的

引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那么,这项制度是什么时候颁发的呢?下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

1960年至1980年代:养老保险的雏形

在上世纪60年代至19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这个时期对于养老保险的实现形式和实际效果都还比较模糊。

1997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颁布

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这是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第一步。

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所有在企业工作的职工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同时规定了养老保险的基本要求和实施条件,固定了参保缴费、养老金待遇和管理机构等事宜。

2004年:全国统一养老保险体系

到了2004年,我国开始全面推行“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这一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这部法规通过了一个清晰的框架来规范实施细节。

该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规定了缴费方式和标准、基础养老金支出、投资收益、医疗工伤津贴与退休补贴等内容,深化了保险制度的改革。

2018年:新养老保险制度方案

201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保〔2018〕23号),这份通知宣布了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方案。

新方案将逐步实行“个人账户制”与“全国统筹”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确保养老金可持续支出。除此之外,新方案还将加强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以提高养老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结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完善,目前已经基本健全并进入了新的时代。未来,我们还将对这项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为职工的养老福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