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 重大疾病保险是哪一年发明的

重大疾病保险是哪一年发明的

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在被确诊患有被保险人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给付一定的保险金,从而减轻被保险人和其家庭在财务上的压力。

重大疾病保险的发明历史

重大疾病保险最早起源于美国,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美国保险公司开始推出癌症保险,但高额的保费和仅覆盖单种疾病的保险产品没有引起应有的市场回应。直到1983年英国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覆盖多种重大疾病、灵活的保障方案,这一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和迅猛的扩张,也因此成为了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的重要契机。

重大疾病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重大疾病保险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引进,最早的重疾保险产品以医疗费用偏低为卖点,赔偿金额普遍以20万为上限,不过在缺少具体临床规范以及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保险在理赔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2000年左右,重大疾病保险行业经历一次分立阶段,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出现了不同的产品设计,2002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次发布《重大疾病保险行业操作规程》,明确了规范理赔的业务标准。

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方式

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方式是以确定的重大疾病种类为标准,被保险人被确诊患上其中一种疾病时,保险公司就向其支付约定金额的保险金。具体保障方式可以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的保险产品,另一种是作为其他保险产品的扩展附加保险进行销售。

重大疾病保险的优缺点

重大疾病保险的优点在于在被保险人进行医疗治疗期间给与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同时也提供了专业的预防指导,对患者心理状态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缺点在于产品的种类繁多,作为消费者需要通过专业的咨询获得更为全面的了解,并且产品规范和理赔时效也需要不断提高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