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八十九条是什么
保险法八十九条的概述
保险法八十九条规定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的义务以及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现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已经知道的或者应该知道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未给予赔偿的部分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处理方式
如果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现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应当通知被保险人补充如实告知的相关信息。如果被保险人不补充,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已经给予赔款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金额。
未如实告知的情况
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并不是简单指未告知的情况,还包括虚假告知的情况。比如,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自己的病史或者职业,那么在保险索赔时,保险人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如实告知的范围
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范围包括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如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在选择投保的保险产品时,也应当向保险人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保险人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适当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