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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可以吗

什么是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种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解决城镇居民在看病就医等方面的负担。

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异地就医吗?

根据2016年6月出台的《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在本市以外的地方治疗、就医,享受当地医疗保险同等待遇。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异地就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 事先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 异地治疗、就医是因病情需要,须得到医疗机构或医生的证明;

3. 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规定的门诊补偿范围内的,自费部分纳入门诊费用报销范围。门诊补偿范围外的,参保人自行承担费用,不可报销。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 拟到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提前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沈阳市城镇居民异地就医备案表》;

2. 填写《沈阳市城镇居民异地就医备案表》,并提供医生出具的治疗意见书、病历等材料;

3.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一切符合要求,则将《沈阳市城镇居民异地就医备案表》办理完毕,并盖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

异地就医如何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后,可自行缴纳医疗费用,然后回到本市办理报销手续。

1.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看病发票、费用清单、医院出具的病历复印件等。

2. 提交材料到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 在规定时间内,可将报销款直接退还到个人银行卡中。

总之,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持异地就医,但需提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备案手续,并满足一定条件。参保人员可自行先行缴费,再回到本市办理报销手续。这样既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又能保障他们的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