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生育津贴最低报销多少
北京生育险生育津贴最低报销多少
北京市实施了生育保险制度,包括生育保险金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津贴是为了补偿因孕产期间缺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在北京市,生育津贴的最低报销标准是多少呢?
生育津贴报销标准的制定
生育保险制度的信息管理员北京市卫计委发布了《北京市生育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细则》中规定了生育津贴报销的标准。根据《细则》规定,生育津贴的报销标准将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执行,最低不低于1846元。
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根据北京市实施的《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女职工怀孕后须在孕期满4个月前,在户籍所在地报告孕妇健康状况,经医院公示“约产期”的情况下,便可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享受生育保险金和生育津贴的待遇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自己投保,还需提供与公司或个体经营者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生育津贴的报销条件
根据北京市实施的《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女职工须在生育后1年内,凭医院的院内流程管理单(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的报销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跨区卫计委申领生育津贴,则在跨区卫计委所在地领取,不再到本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该手续。
生育保险的最高报销额度
北京市生育保险金的最高报销额度是80,000元,生育津贴则是按照月均工资的70%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可自愿为员工缴纳生育安全保障基金,以增加职工的生育保险可保金额度,同时为了不影响生育保险金的领取,女性职工生育前应在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期满后再进行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