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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限额几次调整

交强险限额几次调整

交强险是指境内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一定责任的赔偿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交强险保险合同中承保的保险金额。交强险限额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多次进行了调整。

初次统一调整

2003年7月1日,我国依据国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交强险责任限额统一调整,即从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这次调整是我国交强险责任限额第一次进行全面升级。

第二次调整

2012年1月1日起,交强险限额再次提高。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人身财产利益需要,我国对交强险责任限额进行了第二次全面调整,即修订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把交强险责任限额从30万元再次提高至50万元。

第三次调整

2019年1月1日起,交强险限额迎来了第三次调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再次修订,将交强险责任限额由50万元再次提高至每次事故60万元、累计上限110万元。这次调整更好地满足了社会经济的需求,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交强险限额的调整原因

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调整,一方面是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保障被索赔人权益的需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和交通流量的骤增,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此对交强险责任限额作出合理的调整,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在交通事故中的合法权益。

结语

交强险限额的调整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定保障措施之一。通过多次调整责任限额,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被索赔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