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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怎样报销

什么是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是为了解决女职工因大病而导致的高额医疗费用问题,减轻其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由四川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管理运营。参保职工可以在50种大病中选择1种进行保障,满足相应条件后可享受5万元的保险赔付。

该保险怎么报销?

参保职工符合大病保险赔付条件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销:

1. 在医院完成治疗并结算后,提供病历、医保卡、保险卡、补助资料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妇女工委提出报销申请;

2. 妇女工委审核并出具报销意见,将申请材料和意见报送给四川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3. 四川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将赔款直接汇入参保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参保职工在向妇女工委提出报销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医院出具的经诊治的病历、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等;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 保险卡、银行卡等相关资料。

保险赔付的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为参保职工提供5万元的保障。符合大病保险赔付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获得如下赔付标准:

1. 参保职工因大病治疗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的,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保险赔付;

2. 参保职工所选大病种类符合保险条款规定、且保障期间内发病的,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保险赔付。

注意事项

1. 参保职工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

2. 参保职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妇女工委提出报销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3. 参保职工报销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若存在虚假材料或被发现违反保险条款的行为,将取消赔付资格。